臭氧監測與治理,大氣平流層集中了約90%的臭氧,對流層臭氧僅占10%左右,除了平流層輸入,近地臭氧大部分是由人為源排放的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等在高溫、強光照條件下發生光化學反應二次轉化而成的,一般5-9月濃度比較高,強烈的太陽輻射和較高的溫度有利于氮氧化物和揮發性有機物發生大氣光化學反應,從而生成地面臭氧和過氧乙酰硝酸酯等強氧化劑,因此在夏季臭氧會隨著氣溫的上升而增多。
臭氧污染外因是氣象,內因是排放,防治的出路是抓好臭氧光化學反應的前驅物如揮發性有機物、氮氧化物等的減排,主要通過減少機動車尾氣排放、削減重點企業污染物排放、控制加油站等油氣揮發、減少溶劑使用、淘汰高污染車等方式來進行。
臭氧監測與治理措施:
臭氧的產生是與揮發性有機物以及氮氧化合物有著緊密的聯系,所以想要更好的實現奧氧污染的防治,就必須從其源頭做好防治準備。就當前而言,我國針對氮氧化合物已經頒布了減排政策,但是對會發現有機物卻沒有進行針對性的管理。而想要實現有效防治的目的,就需要環境部門在進行實際工作中,應結合地區環境以及氣候條件,在開展針對性的防治措施。
從揮發性有機化合物的角度來說,其在不同地區是有著不同的差異的,比如說人流密集的城市中心與城市郊區其就有著較大的差異性。所以環境部門在實際整治的過程中,應對其分布的特性進行針對研究,結合不同的監測方法控制揮發性有機物的產生。在針對臭氧污染的處理中,相關部門應當結合城市的具體情況,調整臭氧濃度標準,并且還應當聯合其他部門,對于污染物排放情況進行整改,保證臭氧的綜合整治效率。
尤其是對于城市化學工廠的整改,不少以香水、發膠、燃油、涂料生產為主的工廠都會在很多時候產生臭氧,針對這些排放大戶,相關部門還應當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的方式,進行監測,當發現工廠排放超出標準,就應當勒令整改。